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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的一些外国银行用日/荷协定避税 日期:2001-05-22
【新税网北京05/22/2001信息】 一些日本媒体最近报道,设在东京的一些
外国银行巧妙地利用日本/荷兰税收协定中鲜为人知的漏洞避税,据测算,在投资股息
方面每年避税达10亿日元。
前些日子,日本银行坏账严重。为鼓励具有坏账性质的有价证券交易,日方在上
述税收协定中规定,对荷兰居民在具有高风险投资的此项证券交易中的所得在日免税,
谁知市场上称为“垃圾股”(junk bonds)的此项债券,其潜在的利润甚丰,结果使
那些荷兰人大发其财,加以荷兰税法规定,凡在海外投资汇回的股息在荷不征税,于
是导致两国都不征此税。
日本税务当局调查发现,有30家美国、欧洲在东京的金融机构、滥用上述协定在
日登记为荷兰纳税人从中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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