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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贷款签字 日期:2001-06-22
【新税网北京06/22/2001信息】 6月15日,财政部副部长金立群与韩国
驻华大使洪淳瑛在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关于第五批一期经
济协力发展基金贷款安排》。根据《贷款安排》,韩国政府将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
鸡西公路、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生态治理和海南省美舍河综合治理等3个项目向中方
提供总额为4193万美元的优惠贷款,贷款条件为年利率2.0%,还款期30年
(含宽限期10年)。
中国从1994年开始使用韩国政府贷款,迄今为止已使用贷款建设了13个项
目,总金额约1.45亿美元。 (b2001062000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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