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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加强VAT管理 日期:2001-06-19
【新税网北京06/19/2001信息】 尼泊尔在实施增值税(VAT)中遇到最突出
的问题是纳税人不执行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甚至对索要发票者价外收费。为此,
VAT税务局采取突击检查办法,督促销售商开发票,还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
另外,法律规定每个年销售额超过200万卢比的企业都须向VAT税务局呈报注册登
记,并且一次性进口货物价值超过1000卢比,或年进口额超过20万卢比的销售商,必
须向海关出示其VAT登记证。但销售商常在进口货物时压低价格或在发票上少记价款。
(b20010613008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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