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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近两年税改的主要项目 日期:2001-07-19
【新税网北京07/19/2001信息】 法国是高税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为
46%,而OECD国家平均比率为37%,其中英国为35%,美国为28%。几年来,由于邻
国减税的影响,法国曾于2000年8月31日宣布,63年内(至2003年)减税1,200亿法郎
的方案,并已于2000年底经议会立法,列入2001年财政法案。其主要内容:
1.降低公司所得税税率,此税基本税率33.33%不动。但对此税税基征收的
3.3%杜会税和附加税有所变动,后者至2003年全部废止,如下表:
法 国 公 司 所 得 税 实 际 税 率(%)
年 度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假设)
基本税率 33.33 33.33 33.33 33.33 33.33 33.33
月日10%附加税 3.33 3.33 3.33 2 1 -
15%/10%附加税 5 3.33 - - - -
3.3%社会税 - - 1.1 1.1 1.1 1.1
实际税率 41.66 40 36.66-37.76 35.33-36.43 34.33-35.443 33.33-34.43
注:因有些公司不征社会税,故有两种税率。
2.降低小公司税率,由个人控制股权达75%的公司,流转额低于5,000万法郎
的,其第1个25万法郎的利润在2001年适用25%税率;在2002年降为15%。以往对小
公司规定,其未分配利润适用19%税率,现改为2001年适用25%,从2002年度起降为
15%。
3.原规定对法国公司从持股10%或者拥有股金1.5亿法郎的另一本国或外国公
司收到的股息,可以享受95%的免税。新规定对持股10%改为5%,并废止了1.5亿
法朗股金的标准。
4.对大型石油产销公司(包括零售商与超市连锁店)征收过分利得税。
5,对个人所得税6个税率中,前4个税率降幅大些,后两个税率降幅较小些。至
于最高税率,2000年为53.25%,2001年为52.75%。
6.从2000年11月起,正式废除个人的年度汽车税。
7.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收入不及8,000法郎(已婚配偶为16,000法郎)的,可免
征所得税。新规定此项免税不适用于高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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