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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欲征“离婚税”引发争议 日期:2001-08-27
【新税网北京08/27/2001信息】 近日,澳大利亚社会各界就是否应向已生
儿育女的离婚夫妇征税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征收“离婚税”是日前由悉尼天主教大主教佩尔提出的。近日,他在一次公开场
合演讲中呼吁,应对澳大利亚现有的较为宽松的离婚法进行重新审议,因为该法案容
易导致婚姻破裂。
澳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字显示,去年澳大利亚共有近5万起离婚案,比1990年增
加了7300多起。佩尔质问说,为什么婚姻成为惟一一种可以毁约而不受到惩罚的合同?
过去,公司企业都要为他们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缴纳特别的税款,而离婚给儿童和社会
造成的损害往往不可估量。在离异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很容易在精神和健康方面产生诸
多问题,并导致家庭暴力、生活堕落和犯罪行为。佩尔强调,培养健康、全面发展的
下一代是整个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为了遏止离婚趋势,政府应向有子
女的离婚夫妇征税,他还建议政府通过减税方式鼓励夫妻维系家庭。
佩尔的建议虽然得到一些教会人士的支持,但更多的还是异议。澳首席检察官威
廉姆斯24日表示,离婚本身已给离异双方及子女带来感情上的创伤和痛苦,现在又要
使他们在经济上“雪上加霜”,这样的建议并不足取。澳新南威尔士州家庭法委员会
主席本杰明称,一旦征收“离婚税”,就需要判断哪一方为离婚的责任方,这样只会
产生更多的司法纠纷,浪费更多的钱财。婚姻咨询专家格林表示,对普通人来说,他
们在离婚后所要应付的家庭财务问题已经够多了,而为了决定谁是责任方只会让他们
卷入另一场官司,这是不人道的,也是不现实的。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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