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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韩国征管改革 日期:2001-08-27
【新税网北京08/27/2001信息】 韩国国税厅近年来实行了税收管理的全面
改革,推行“正道税政”,即实行公正、廉洁、正确、全面的税收制度,来实现税收
的公平性、公正性、清廉性、完整性和效率性。
韩国税收管理改革的目标是:以公正、透明、公平、可信赖的方式进行税收管理。
在此原则下,以征收税收为任务;以提供最好的服务方便纳税人缴税为使命;以最低
成本获取纳税人自愿、诚实的申报,从而建立公正的税收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组织的改编:国税厅精简了一个局级机构和处级机构,全国整合1个地方税务厅、
35个税务署,由此节省的1149名人员集中调到税收服务和调查等核心职能部门。
这样,税务部门改编为具有服务、调查、征收等功能的专业化机构。
人事管理的改革:改编后的韩国税务机关提拔任用了一批年富力强的公务人员,
提拔任用的主要标准是其支持、倡导改革的品质、决心和业务表现。并且废除了税务
大学,完全开放招聘职能部门人员。
服务意识的改革:通过促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建立对改革主动适应的思维方式,
来加强他们对改革的认同。并且建立不同的可执行的培训模式使得他们明确自己的任
务。而且通过精确的模拟运行实验和反馈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服务监督制度的创新:为了体现税收管理作为公共管理活动的服务特性,韩国国
税厅将税收管理的内涵由征税扩大到保证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这一过程是通过制定
纳税人权利宪章和纳税人服务宪章实现的,当然,纳税人保护负责官制和开放式服务
中心的建立也是服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纳税人保护负责官制:旧的税收管理机制中对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不足等弊病日
益凸现,在参考北欧国家“调查舞弊情况政府官员”的制度后,韩国国税厅设立了
“纳税人保护负责官”制度:国税厅长直接任命99名调查官,分派他们到全国99
个税务署,1名调查官一般有2至5名助手。调查官的任务是听取纳税人的意见,进
行调查,在授权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调查官的业绩评估标准
是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表现,评估是由国税厅的负责官员完成为。可以说,
调查官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己任,独立于所在税务署开展工作。调查官可以采取
的具体措施一般有:当其认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已经遭到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
侵犯时,停止不公平的税收调查;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于错误引用税法或移
误判断实施罚款时,停止他们征收税款;认真分析那些坚持自己没有错误的纳税人的
所有与税收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不合法的征税行为等等。这种制度大大改变了对
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不力的情况,满查官得到充分授权,工作业绩的评定与保护纳税
人合法权益的效果直接挂钩,业务操作透明度较高,纳税人有机会申诉情况,权力制
衡的效果较为有效。简而言之,责任明确、监督有力、激励有效、效果明显。
纳税服务中心的设立:这种开放式服务中心是与纳税人保护官制同时推出设立的。
目的是与改革后功能型税务机构相衔接,即各功能型税务机构可以在开放式服务中心
成为一个整体为纳税人服务,它们之间可以互相制约地便于接受监督。服务中心由税
务咨询组、税务认证组、税务报告注册组等功能单位组成。
业务的改善:电脑网络管理,业务标准化建设。在税源管理上,将税务工作人员
直接接触、干涉式行政改变为电脑网络管理,建立国税电算信息网(TIS),开通
24小时税务咨询电话;按重要性、效率性原则,果断废除不太重要的业务(在70
0万件税源资料中,加强利用其中200万件重要的资料);进行业务标准化建设,
编制业务手册、建立税政知识信息网;建立以电子数据交换为基础的自动化数据传输
设备。
通过改革,韩国国税厅的工作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减少了不正之风,提高了工
作效率改善了纳税服务,节省了纳税费用,提高了国民满意程度。
不正之风的消除:以前80%的税务官员按税种(个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财
产税、增值税等)负责注册、报告、调查、征收、咨询等各项事务、在这种运做方式
下,管理者与接受管理的纳税人接触密切,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现在只有约占30%
的负责调查的税务官员在严格的监督下与纳税人接触,开展工作。这样,每年切断5
00万次接触机会,减少了纳税人的不便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共节约了2100亿韩
元(约为14.7元人民币)的纳税费用。据韩国国税厅审计与检查委员会统计,1
999年第四季度至2000年第一季度,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率比前一年度同
期减少80%;业务效率提高:职能专业化提高了业务效率。滞纳税款的发生率减少
了11.2%;税收调查业绩由1998年的1.6万亿韩元(约为112亿元人民
币)增至1999年的2.5万亿韩元(约为175亿元人民币);纳税申报增加:
2000年,韩国个体户增值税申报户数增长27.8%;税收效率增加:1999
年韩国税收超过了9.4万亿韩元。据韩国现代调查机构调查,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
满意率从1998年的44.19%上升到67.8%,韩国总理室调查表明国税厅
在韩国政府机构中的排名由1998年13个厅的第10位,上升到1999年16
个厅的第6位。
据了解,韩国国税厅仍在积极推进税收管理改革,近期较为重大的举措有:继续
改革人事制度,通过按能力、业绩拔擢人才,刷新组织气氛;稳定已进行的大规模组
织调整,巩固调整效果;继续做好通过计算机网络收集课税资料工作的工作。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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