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诉美国出口免税世贸组织裁定非法 日期:2001-08-27
【新税网北京08/27/2001信息】 8月20日,世贸组织专家仲裁小组作出
正式裁决,认为美国修改后的外销公司法仍然没有改变其部分条款允许非法出口补贴
的性质,其偏向美国商品的歧视性规定违反了世贸组织的有关准则。因此,美国每年
对其海外分公司提供的40亿美元的税收优惠是非法的。这一最新裁决,将使美欧间
因美国的外销公司法而引发的税收争端进入一个新阶段。
纠纷起于外销公司法
美国和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贸易实体,近年来贸易冲突不断出现,双方在许
多领域尖锐对峙,各不相让,其中美国的外销公司法更是双方贸易争端的热点。
制定于1984年的美国外销公司法规定,对通过海外子公司向国外出口商品的
美国公司提供减税优惠,以增强美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这一规定,包
括微软、波音、通用汽车、IBM等在内的6000多家美国企业,每年可获得40
亿美元的出口免税。欧盟认为,美国的外销公司法提供的减税优惠属于非法出口补贴,
违反世贸组织的规定,于1999年9月向世贸组织提起上诉。2000年2月,世
贸组织作出裁决,责成美国在2000年10月1日前修改该法,否则将给予经济制
裁。
为了避免受到制裁,美国对外销公司法略加修改,使之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不
直接发生冲突。修改的内容是把对外贸公司的优惠缩小到了海外的美国分公司,而且
只限于发生在国外的销售。2000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废止外贸公司境外所
得不计入征税的法案》;11月,国会对这一法案进行了修改,又减掉了部分优惠规
定,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这一新的外销公司法。但欧盟认为,新法案与旧法案无
多大改变,而且其提供的税收优惠比原来的外销公司法还要多。所以,2000年1
1月,欧盟再次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上诉,要求世贸组织授权欧盟,对美国公司在欧
洲销售的商品每年加收40亿美元的报复性关税。
今年6月22日,世贸组织专家小组作出初步裁决,认为美国新外销公司法违反
世贸准则。8月20日,世贸组织作出正式裁定,认为美国对其海外分公司提供的4
0亿美元的税收优惠属于非法的出口补贴。
规模最大的税收争端
世贸组织的这一裁决可以说是欧盟的一个胜利。欧盟执委会8月20日当天在布
鲁塞尔发表声明说:“这项裁决意味着美国将对其外销公司法进行重大修改。”欧盟
执委会贸易官员斯蒂芬·古斯佩格说,如果美国不遵守世贸组织的裁决,欧盟将不会
放弃对其商品加征报复性关税的权利。同时,他也明确表示,欧盟将敞开大门,与美
国进行磋商。他对记者说:“如果美国做出了切实的努力,真正修改其外销公司法,
我们可以拖延对其制裁的时间,甚至拖到下一个税收年度。”
对于世贸组织的这一裁决,美国华盛顿的贸易代表罗伯特·泽里克说,美国正在
研究这一裁决将对美国产生的影响,从而决定其是否对这一裁决进行上诉。同时,美
国贸易部门正在加紧同国会、美国的大公司及欧盟进行联系。泽里克说:“我们的目
标是既要促进美国经济的发展,又要履行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责任。”
分析家认为,此次纠纷是美欧间规模最大的一次税收争端,这不仅可能影响将于
11月举行的世贸组织的新一轮贸易谈判,而且在两个最大的贸易集团间埋下了潜在
的威胁。
美欧既合作又争夺
除外销公司法引发的税收纠纷外,美国和欧盟目前还在牛肉贸易、转基因食品、
欧盟的电子商务增值税方案等许多方面存在矛盾。欧盟从2000年初起实施电子商
务增值税方案,规定非欧盟供应商(实际是指美国公司)在欧洲市场的电子劳务销售
必须在供应地纳税。这一方案受到美国的强烈抨击,因为美国在全球电子商务中占绝
对领先地位,美国政府一直呼吁把电子商务领域建成免税区。
美欧牛肉贸易争端更是由来已久。欧盟于1985年以美国牛肉含人工生长激素
为由,禁止进口美国牛肉,美国将此事上诉世贸组织,1998年,世贸组织裁定欧
盟的进口禁令非法,并授权美国从1999年7月开始,对来自欧盟的1.17亿美
元的商品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
美欧之间一系列的贸易争端表明,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范围的贸易竞争日
趋激烈,美欧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贸易实体,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贸易争端不可避
免,但是双方总体上仍以合作为主。因为美欧间贸易互相依存度很大,目前欧美外贸
各自大约有1/4以对方为对象,每年的贸易规模在3500亿美元~4000亿美
元之间,双方直接对外投资中的50%~60%以对方为对象,每一方累积规模都在
万亿美元左右。因此,美欧贸易的健康正常发展是他们的共同利益所在,双方都不愿
两败俱伤。
正因如此,美欧间的贸易争端呈现既争夺而又有序的特点,双方都愿意在世贸组
织的原则框架内求得解决。去年9月,美欧间达成协议,今后他们之间的贸易争端都
将通过世贸组织仲裁解决。为遵守世贸组织的裁决,美欧双方也都作出过一定的让步
和妥协。随着自由贸易在全世界的推进,各国间的贸易争端会越来越多,而在世贸组
织的原则框架内解决纠纷,则代表了今后解决国际间贸易争端的发展方向。 (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