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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家庭年均税款占收入百分之廿二 日期:2001-08-30
【新税网北京08/30/2001信息】 根据最新公布之统计数字显示,由娱乐以
至粮食和暖气费,加国家庭平均每年开支为五万三千四百七十元,其中仍然以税款为
最大笔支出,占家庭收入的百分之廿二。
加拿大统计局公布之数字指出,九九年加国家庭平均支出较前年增加了百分之四。
以四大主要项目计算,住屋占百分之十九,交通费用占百分之十三,伙食占百分之十
一,而个人税款则占了百分之二十二。
加拿大纳税人联会干事罗宾逊(Walter Robinson)表示,多项研究显示每个家庭
的整体税务负担相等于家庭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八至百分之四十九。
最新公布的联邦数据指出,九九年每个家庭缴付的个人税款平均为一万一千五
百六十元,比较前一年增多了约七百四十元。至于加国主要城市的情况,以多伦多市
(六万五千八百一十二元)、卡加利市(六万二千八百八十二元)、渥太华市(六万一千
一百六十九元)、温哥华市(六万零六百零一元)、以及爱民顿市(五万八千三百七十七
元)为最高家庭平均开支之都市。
加拿大统计局更把全国家庭收入分为五级。最低收入类别(一万七千七百五十四
元或以下)的家庭花费一半的开支在食物和住屋方面(八千八百二十四元),税款则仅占
百分之三(五百二十五元)。
至于最高收入类别家庭(十万零六千九百六十八元或以上)则明显地比较低收入家
庭负担更大的税务重担;他们的税款占了家庭总开支的百分之三十,居住方面占百分
之十六。至于伙食则占了百分之九。亚省在九九年压倒安省成为全国家庭消费最高的
省份。亚省家庭在九九年平均支出由前一年的五万五千二百六十元上升至五万九千二
百一十一元。
安省的家庭平均支出由前年的五万七千一百七十元增长至九九年的五万八千七百
八十一元,占据第三位的卑诗省则由前年的五万四千九百六十九元下降至九九年的五
万四千二百五十元。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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