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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逐步完善征管系统 日期:2001-09-12
【新税网北京09/12/2001信息】 1978年,西班牙进行了税收征管改革,
奠定了现代税收征管的基础。目前,西班牙在征管立法、征管方式及征管技术方面都
日趋完善,尤其是1995年后他们建成了完善的计算机征管系统,极大提高了税收
效率。
征收和管理实现计算机化
西班牙采用纳税人自行申报方式,按申报主体可分为纳税人申报和扣缴义务人申
报。为减少申报表录入的工作量,计算机征管系统建立后,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领取
申报专用磁盘,输入数据后报送税务机关。目前,采取网络申报的纳税人越来越多。
西班牙大部分的税收管理工作都通过计算机系统完成。为减少税收成本,西班牙
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区级、省级三级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分层管理的办法。与之相
对应,纳税人也被分为超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工薪自然人纳税人5种。
在西班牙,特大型企业分布在西班牙全境,甚至进行跨国经营,经济影响力巨大,
涉税问题复杂。其税收主要由国家税务总局的稽查部门负责管理,并进行即时监控式
的稽查;大型企业约有1.8万个,年收入在600万美元以上,集中了全国60%
的税源。其税收由区级税务机关的稽查部门进行管理和稽查;小型企业是指个体户及
自由职业者,对这部分纳税人主要使用定额税率的征收方法,数量有200万之众;
工薪自然人纳税人为本身不从事经营活动、主要收入来自工薪的个人。中型、小型及
工薪自然人纳税人由省级税务机关进行管理,稽查部门进行稽查。
税收监管实现网络化
西班牙的税收监管系统主要由纳税人登记、纳税人信息的获取、对纳税人信息进
行综合分析处理三部分构成,其核心技术支持是税务机关的中心数据库及由各税务机
关组成的全国性专用局域网。
纳税人登记 税务登记的基本要素为:纳税人姓名、名称、税务号码、住所、税
务管理号。所有有纳税义务及扣缴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都必须登记。登记时,法人由
税务机关授予号码,自然人则使用身份证号码。
纳税人信息的获取 按方式的不同,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信息的渠道可分为一般
渠道和特殊渠道。一般渠道包括纳税人申报和税务机关依法强制获取两种方法。这两
种方式获取的信息量目前占总信息量的90%。1.纳税人申报。目前西班牙的纳税
申报表有35种之多,要求纳税人申报的范围很广,包括个人职业变动、不动产、动
产、股票投资情况等。2.税务机关强制获取。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向当事人下
达通知,要求其将指定文件提供给税务部门,三次通知仍不提供的,税务机关可向法
院申请搜查令对其强行搜查;其二是稽查员现场要求提供。特殊渠道指涉及纳税人个
人隐私的,主要是从银行取得的有关纳税人的信息,多用于税务稽查中。
对纳税人信息的分析处理 获取了纳税人的信息后,按纳税人的税务号码归集于
国税局中心数据库的档案中,然后由计算机程序对纳税人的各种信息进行交叉核对,
对不相符的信息可自动注明并列出,以供查询。计算机还可根据纳税人当期的收入及
经营情况,测算下一期的收入情况,如差异过大,此纳税人也会被标出。
信息传输、保存的安全性 西班牙税务机关的信息系统使用自己的连线,不与因
特网连接,以防止来自因特网的网络攻击。如果是来自因特网的信息,则由征管一线
税务机关与因特网连接的机器接收,然后通过磁碟转录入中心数据库。
中心数据库及税务局域网 西班牙全国的纳税人信息,均归集于国税总局的中心
数据库,现在该数据库中有3900万个纳税人的信息,这些信息被定期刷新。由中
心数据库延伸出的网络遍及各个税务机关,不同的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号
码及权限密码,可以访问不同范围的数据。稽查人员访问中心数据库时,不但要使用
权限密码,而且要经过长官批准,未经批准要受到处罚。 (a2001091100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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