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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解决拖欠国家税款的新举措 日期:2001-09-24
【新税网北京09/24/2001信息】 如何解决法人和自然人拖欠国家税款,从
而保障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正常运行?这是不少国家正在探讨并设法解决的问题。
乌克兰当局今年4月通过并将从今年10起实施的《关于清偿纳税人拖欠国家税款债
务的若干规定》在这方面作出了新的尝试。
这项规定大大地改变了企业主和税务机关的关系。它以法律的形式把税款抵押、
以间接的办法确定收入的多少、对财产实行行政查封的作法合法化,同时废除了以前
的资料卡制度,并冲销了过去多年的一批坏帐。
根据规定,从10月份起税务机关有权对拖欠税款者的财产和银行帐户实行行政
查封,并同时停止其帐户上的资产交易,防止转移要查封的资产。乌克兰国家税务总
局副局长卡利尼钦科说,这是解决拖欠税款的一种特殊措施。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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