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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拟实行消费税 日期:2001-11-06
【新税网北京11/06/2001信息】 尼泊尔议会目前正在审议关于开征新的消
费税以增加收入的议案。
该议案拟对服务提供商、生产商和贸易商征收消费税,要求这些商家在提供商品
和服务前先登记并取得执照。
该议案还提出,要加大查处逃税的力度,并赋予税务机关更大的权力;以逃税者
可处以1.5万~2.5万卢比的罚金,对情节严重者可没收货物;对运送未缴纳消费税
货物的货车可进行搜查;对检举逃税者予以奖励,金额为按其提供的信息查实的偷逃
消费税额的25%,而知情不报者可被处以3个月徒刑或最高1万卢比的罚金。
(a2001110500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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