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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对直接投资提供税收优惠 日期:2001-11-08
【新税网北京11/08/2001信息】 罗马尼亚议会最近颁布了对直接投资的税
收优惠规定。按规定,符合条件的直接投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允许在企业所得税
中抵免投资额的20%;加速折旧;对用于投资的技术仪器、安装设备、自动化和软件
产品等进口商品免征关税。
规定还指出,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投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投资额超过100万美元;
投资推动了罗马尼亚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就业机会。但该规定不适用于金融、银行和
保险业。 (a2001110700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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