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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从明年起征收增值税 日期:2001-12-07
【新税网北京12/07/2001信息】 黎巴嫩议会日前通过一项法令,规定从2
002年2月1日起在黎境内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率暂定为10%,适用于在黎巴嫩进行经营活动的所有个人和公司,
但是与医疗、文教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外国游客和在黎居住的外国人
可以在离境时在机场办理退税。
据黎巴嫩财政部一位官员透露,征收增值税可以使黎巴嫩每年多收入5亿美元,
用于部分弥补国家每年30多亿美元的财政赤字。
这位官员说,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支持黎巴嫩征收增值税,这也是黎巴
嫩为适应世界经济潮流,争取两年内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做的积极努力。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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