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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为外企提供税收优惠 日期:2001-12-11
【新税网北京12/11/2001信息】 爱尔兰历届政府一直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外
来投资,对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些税收优惠主要有:对1998年7月31日前在当地注册的制造业公司,在
2010年前最高只征收10%的公司所得税,到2011年将提高至12.5%;
对1998年7月31日前在当地注册的国际服务公司(如金融、批发、咨询),在
2005年前最高只征收10%的所得税,2006年提高至12.5%;对工厂、
建造和设备给予折旧补贴;在爱尔兰获得专利并开发的产品免征所得税;公司利润可
以自由汇出爱尔兰;在自由贸易区内注册的公司,其进口物品(包括主要设备)免征
增值税;从非欧盟国家进口的用于储存、处理和加工的物品免征关税;出口到非欧盟
国家的物品免征关税;对进入自由贸易区的物品处理没有时间限制;对从非欧盟国家
进口的民用飞机配件免征关税。
另外政府还为外企提供津贴上的鼓励。对投资土地、建筑和设备的给予补贴;对
获准的研究和发展项目给予补贴;对劳动力培训和管理给予补贴;对租用的办公房屋
给予降低租金的补贴;给予就业补贴。
税收优惠和补贴使爱尔兰引进外资获得极大成功。到2000年底,爱尔兰已成
功引进1200余家海外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公司前来投资设厂,促进了爱尔兰经济的
发展。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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