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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人寿保险协会要求取消保费税 日期:2002-10-31
【新税网北京10/31/2002信息】 菲律宾人寿保险协会最近要求国会立法取
消对人寿保险费征税5%的规定,以增强国内人寿保险公司的竞争力。
菲人寿保险协会在向众议院赋税委员会递交的申请书中说,目前政府已对个人征
收了个人所得税,对公司征收了企业所得税和投资收入所得税以及其它税收。对人寿
投保者的保险费再征收保险费税无形中提高了当地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价格,使有意
投保者转向外国的人寿保险公司,从而使当地人寿保险业处于不利的境地。
据报道,在东南亚地区,只有菲律宾对人寿投保者的保险费征收5%的税。如果
在当地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上保险,政府从投保者的保险费中扣税5%。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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