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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瑞拉政府通过减免税法方案 日期:2002-11-06
【新税网北京11/06/2002信息】 委内瑞拉内阁部长会议日前通过了一项税
改方案,决定在6年内减免部分经济较为落后的内地州及工业园区企业的所得税。
根据这项新措施,亚马孙、阿普雷等8个州和34个工业园区中的工厂和企业在
2008年之前将享受免交所得税待遇。
同时,为在上述地区的工厂和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机器设备及原材料
的工业或企业将可享受减免所得税13%的待遇。但与石油产品有关的加工企业不在
减免税收的范围之内。
该措施规定,企业免征的所得税必须全部用于再投资,其范围包括用于购买促使
企业技术更新的资本、开发新产品及促使企业生产、组织或管理体制更新的项目和有
助于企业提高生产力或产品质量的项目。
由于委国内不少中小企业受到经济危机的打击而销售下降、市场萎缩,该措施的
主要目的就是要帮助这些企业度过难关。委内瑞拉生产和贸易部长拉·罗萨雷斯宣布,
该措施根据需要将可再延长5年。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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