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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宣布延长新货币兑换期限 日期:2002-11-11
【新税网北京11/11/2002信息】 阿富汗中央银行行长阿哈迪11月10日
在此间宣布,阿央行决定把新货币兑换期限延长一个月。
阿哈迪在喀布尔阿富汗央行总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兑换的最后期限将从
原定的今年12月5日延长到明年1月2日。
他说,由于天气恶劣,新币运输出现问题,原定于10月7日起开始的兑换行动
被迫延迟,有两个省至今没有接到新货币,无法进行兑换。根据阿央行估计,按原定
的兑换期限,在总额近14万亿元的旧币中仍将有2万到3万亿元没有被收回,因此
需要延长最后兑换期限。
阿哈迪同时宣布,继10月底投放500万美元干预汇市后,阿央行将于12日
再次向市场投放500万美元回购阿富汗尼,以稳定近日不断下跌的阿富汗尼汇率。
10日,阿富汗尼对美元的比价一度跌到73000比1。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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