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限制钢材进口 日期:2002-11-19
【新税网北京11/19/2002信息】 据印尼消息,印尼工业和贸易部11月1
1日发布政令,限制钢材进口,以保护本国工业。
根据新政令,当地的钢铁厂家只能根据生产需要进口热轧和冷轧卷材、原料和炼
钢所用的添加料等。这些进口产品不得用于市场上的直接销售或转让给其他公司。政
令规定,拥有进口权利的商家,必须先从政府职能部门获得许可并提出进口的数额和
销售计划,进口商家还应逐月向政府部门汇报。不照此办理的商家将被撤消进口许可
证。
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保护当地生产企业不受进口廉价钢材的冲击。印尼本地规模较
小、生产成本较高的钢铁企业一直在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在国内企
业压力下,印尼政府此前已经宣布将热轧和冷轧钢材进口关税分别提高到20%和2
5%。
(5)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