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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关税:澳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 日期:2000-07-03
【新税网北京07/03/2000信息】 世界经济论坛在排列1999年全球具有
竞争力的国家时,将澳大利亚从上年的第十四位升至第十二位,超过日本和新西兰。
有关专家认为,这是因为澳大利亚以降低关税为开端、以振兴国内经济和工业为目标
的改革取得的显著效果。
澳大利亚降低关税的措施由来已久,在60年代~80年代,澳大利亚的一些行
业效益低下、生产力落后,只是靠较高的关税维持生存。在这一时期,澳大利亚的经
济发展虽然经历了“黄金时代”,但其他发达国家的经济却发展得更快。在1960
年~1980年期间,澳大利亚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分别低于经合组织平均水
平的1%、0.5%和0.4%。到了80年代初期,澳大利亚的制造业被认为严重
缺乏国际竞争力,亟待进行改造重组、推动创新、提高效率和实现现代化。为了增强
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澳大利亚政府于1988年颁布了降低关税政
策,这项政策的覆盖范围包括除客车制造以及纺织、服装和制鞋业外的所有工业部门,
要求这些行业的关税到1992年降至10%或15%。为进一步削减关税,199
1年澳大利亚政府颁布了名为“建设一个有竞争力的澳大利亚”的政策,其中关键内
容就是削减关税,要求上述已经降低关税的行业在1992年~1996年间将关税
从10%或15%降到5%。
通过削减关税,开放的贸易极大地推动了澳大利亚经济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
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以促进国内企业增强竞争能力,同时缓冲削减关税
的强大冲击以及对国内工业进行必要的保护。这些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削减关税的初期着眼于加强国内企业的竞争能力,实行结构性改革,其
重点在政策方面。主要内容是在降低关税后,加速对工厂和设备更新改造,减少企业
的税收,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鼓励企业逐步向出口型方向调整,刺激创新
以及加强企业教育培训。
第二,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通过政府拨款和政府采购等手段,对工业企业实行
“预算资助”,其实质是将关税壁垒时期消费者承受的部分负担转移到纳税人身上。
但是,政府在资助中附加了严格的条件,企业接受资助就必须向增加技术含量、有国
际竞争和扩大出口等方向转型,并且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选择。这种“预算资助”首
先是面向原来受到关税保护的企业,但在资助中附加的严格条件不是仅仅维持企业的
生存,而是要求企业必须加强国际竞争力,最终目的是在国际市场上立足。其次是对
工业的其他一些部门给予数额小但同样有条件的资助,目的也大体相同。
第三,在调整产业结构这一主题框架之外,采取反倾销的贸易措施作为扶持工业
的补充手段。世界贸易组织在《关于补贴和反倾销措施协定》中规定,如果其成员认
为一种出口受益于某种形式的补贴,且会给国内工业带来实际损失或严重侵害或有这
样的威胁,其成员可以对这种进口实施反倾销关税(超过一般水准的进口关税)。
澳大利亚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约为1%,但近年来,它使用反倾销措施的案
例占世界各国案例总和的6%~8%。9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不断完善反倾销方面
的政策,总体趋势是使采取反倾销措施的程序日趋便利,目的是避免澳大利亚生产商
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并借此缩小“预算资助”的使用范围。
霍华德执政以来,积极进行这方面的工作。1998年7月生效的法律中规定,
澳大利亚反倾销调查将只有一个阶段,即调查只由澳大利亚海关署进行,而过去则由
海关署和反倾销调查局分别进行;调查时间缩短为155天;取消反倾销调查局;在
调查进行60天后即开始实施临时性关税。
在90年代,澳大利亚GDP年均增长率为3.2%,与此同时,劳动生产率以
年均2.4%的速度增长,超过此前1.4%的历史纪录。
目前,从世界范围来看,欧盟、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反倾销措施的主要使
用者。但最近这几年,许多发展中国家如印度、韩国、巴西、南非、墨西哥和阿根廷
也越来越多地使用反倾销这一手段,扶持本国的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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