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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六国将于2005年实行统一关税 日期:2000-04-07
不久前,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成员国就统一关税税率达成协议。这是GCC
国家朝着经济一体化迈出的实质性的一步,无疑将对GCC六个成员国的经济发展
产生深远影响。
海湾合作委员会成立于1981年,由沙特、阿联酋、科威特、阿曼、巴林、
卡塔尔六国组成。建立关税同盟,实行统一关税税率,进而建立统一的海湾市场,
是GCC各成员国为之努力的目标。早在1981年第二届首脑会议上就提出了实行
统一关税税率的建议,其后的各届首脑会议也为此做了诸多的努力,但一直未能
取得突破。之所以难产,主要是各成员国为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互不让步。目
前,各成员国实行不同的税率(阿联酋、科威特和巴林为4%,沙特为9至12%,卡
塔尔、阿曼为5至20%)。对于实行低税率的阿联酋来说,它担心提高税率将失去
其目前的海湾地区贸易和转口中心的地位。而对于实行较高税率的沙特来说,降
低税率意味着减少税收。因而各国都不愿意调整关税。
但近年来,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强劲挑战,六国领导人充分意识到了实现经济
一体化的紧迫性,认识到GCC国家应成为一个统一的经济集团,才能与各跨国经
济集团、区域性经济组织进行竞争。此外,欧盟作为GCC国家最大的贸易合作伙
伴,长期对从海湾国家进口的石化产品征收高达15%的关税,而欧盟向GCC国家
出口商品中的41%是免税的,48%的商品税率为7%。海湾国家一直要求与欧盟签
署自由贸易协定,但欧盟以GCC国家没有实行统一的关税为由而加以拒绝。在此
情况下,GCC国家经过反复酝酿,讨价还价,最终于此次会议期间达成了统一关
税税率协议。实行统一关税后,GCC的进口商品将分为三大类:1)、生产资料,
免征关税;2)、基本商品,包括食品、药品等生活用品,征税5.5%;3)、汽车等
奢侈品征税7.5%。但经阿联酋一再坚持,将原拟定于2001年3月起实行的统一关
税制推迟至2005年3月起实行。目的是给各成员国一个调税的适应期。会议要求
各成员国自2000年起四年逐步或一次性将关税调整至实行统一关税后的税制标准,
以便2005年3月如期启动统一关税机制。
成立关税同盟,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对GCC国家来说具有深远的影响,也
符合GCC国家的切身利益:1)、有利于推进GCC经济一体化进程,进而建立阿拉
伯共同市场;2)、有助于GCC与欧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3)、有助于沙特等
部分GCC国家早日加入WT0。 (al20000404004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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