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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将定期评估大米进口关税 日期:2000-01-17
【新税网北京01/17/2000信息】 印尼农业部长普拉科萨近日宣布,为
了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护本国农民的利益,印尼政府将每半年评估一次大
米进口关税,为此,设在财政部的关税委员会将在分析国内稻米生产、国内外市
场价格以及印尼盾对美元汇率的变化情况后对大米进口的关税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印尼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达成的经济改革协议,1998年印尼
取消了大米进口关税并放开了大米进口经营权,印尼本国大米随之遭受来自多个
国家大米的强有力竞争。由于印尼大米在价格和质量方面均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大米自由进口政策严重影响了印尼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印尼农民的抗议和有关
组织的呼吁下,经征得IMF的同意,印尼新政府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重新对进
口大米征收关税,税率为30%。印尼农业部长认为,重新征税的目的是缩小国内
外大米的差价,同时将关税设定在一定水平上,使进口大米和本国大米约有10%
的价差,以使潜在的进口商仍有进口大米的积极性,目前印尼国内市场也确实需
要继续进口大米才能满足需要。 (al20000117004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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