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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将取消信息科技产品关税 日期:2000-12-04
【新税网北京12/04/2000信息】 11月24日在新加坡举行的东南亚国家
联盟领导人第四次非正式会议上,东盟领导人以纸笔签字和电子签字双重方式签署了
旨在推动东盟信息科技发展和商务合作的“电子东盟”框架协定。
协定要求东盟国家将信息科技产品区分为三个类别,并分别在2003年前、2
004年前和2005年前取消各类产品的关税,实现无障碍贸易。协定允许柬埔寨、
老挝、缅甸和越南将各类产品的限期分别延后5年。协定要求信息科技领先的东盟
成员国帮助其他成员国建设电子网络设施和增强信息科技能力。协定还敦促东盟成员
国通过立法,使电子签字和纸笔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保证商业安全和效率。
在签字仪式后东盟经济部长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东盟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工作组
主席罗莫洛表示,东盟的长远目标是将成员国的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合并成为一个整体。
目前,这项协定确认了将东盟十国分散的信息科技市场建设成为一个无国界东盟统
一市场的目标,并申明东盟将实现信息科技产业的贸易、服务和投资自由化,缩小东
盟成员国在信息科技方面的差距,以提高东盟在全球信息科技市场的竞争能力。
“电子东盟”是东盟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新经济挑战迈出的重要一步。1998
年,在越南河内召开的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通过的《河内行动纲领》,确定加强发展
东盟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增强东盟之间和东盟与其他国家之间在互联网上电子信息往
来的贯通和兼容能力,并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就有关事宜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199
9年,东盟经济部长根据工作组的建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律、社会和经济基础设施等
方面的建设形成东盟电子信息区的全面计划。1999年11月举行的第三次东盟
首脑非正式会议批准了这项计划,并同意建立东盟信息科技自由贸易区。
在这次东盟国家首脑会议上,各国还讨论了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东盟
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缩小内部发展差距等问题。在实现东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过程
中,为使东盟各国在执行普惠关税计划时有一定的灵活性,东盟经济部长还在会议期
间签署了关于执行普惠关税计划暂免产品清单的议定书。根据这项议定书,有关东盟
成员国的产品,如果未执行普惠关税并且目前执行普惠关税仍有困难,或者已经执行
普惠关税而在执行中遇到新问题,可以暂缓或暂停执行普惠关税,但推迟或暂停的期
限不得超过180天,并且必须事先提出报告征得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委员会的批准。
这一议定书只适用于截至1999年12月31日仍列于暂免执行普惠关税产品清
单的最后一批制造业产品。
东盟普惠关税协定是1992年9月签订的,旨在加速实现东盟贸易和投资自由
化计划。东盟经济部长在今年5月仰光会议上同意在执行这项计划时可以有一定的灵
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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