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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减征进口关税 日期:2001-04-05
【新税网北京04/05/2001信息】 自2001年1月1日起,除农产品外,
罗马尼亚对从欧盟(UE)、欧洲自由贸易联盟(AELE)、中东欧自由贸易协定
(CEfTA)成员国进曰的产品降低80%的关税。从2002年1月1日起,全
部取消工业品进口关税,实现货物自由流通。这一做法还适用于同罗签署了双边自由
贸易协定的土耳其、摩尔多瓦等国家。
根据罗马尼亚同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和中东欧自由贸易协定等的双边协定的
有关规定,减免进口关税分两个阶段(1993年至1997年和1997年至20
02年)进行,具体为1993年-1995年维持在100%的关税,1996年
-1997年减低20%,1998年减40%,1999年减50%,2000年
减65%,2001年减80%,2002年取消全部关税壁垒。欧盟和欧洲自由贸
易联盟已于1997年起不再征收自罗进口产品的进口关税。
据罗业内人士分析,分阶段减征进曰关税,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扩大了对欧
盟和中东欧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出口。去年,罗进出口贸易额达到了225亿美元,
其中出口105亿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与1999年相比,去年对欧洲出口增长
24%,对欧盟15国出口增长18%,对中东欧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出口增长53%。
取消关税壁垒和实现贸易自由化将有力促进经济发展。减征进口关税的负面影响首先
是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但可通过刺激消费增加增值税收入来弥补。其次是在一段时
间内冲击本国的相关产业包括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但可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加
快发展中小企业、提高产品的档次、质量和竞争力,来应对激烈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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