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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的海关管理和关税 日期:2001-06-04
【新税网北京06/04/2001信息】 一般进口到瑞典的商品,都要办理海关手
续。如果进口商打算把进口货物投放到瑞典市场,在进口时,必须向海关提交一份固
定格式的申报单。凡在瑞典海关"立即放行制度"中登记注册的进口商,可以在通关之
后的第二周再向海关申报。未在海关登记注册的进口商,则必须在提货前向海关呈交
一份整套的申报单。海关对投放到国内市场的进口货物,除按欧盟的共同税则征收关
税外,还征收25%的增值税,对食品类商品征收12%的增值税。
瑞典海关对用于展览会和交易会展品的临时性进口,在海关监管下免征进口税。
凡进口后不打算投入瑞典市场的商品,可在海关监管下临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或自
由港,准备转口。企业进口原材料进行加工,为了便利企业资金周转,可向海关申请,
允许在自己的仓库里封闭一处为保税仓库,暂时存放进口的原材料,分批提取,分
批缴纳关税。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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