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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反倾销应诉获成功 税率由96%降至2.8% 日期:2001-08-08
【新税网北京08/08/2001信息】 加拿大海关税务总署(CCRA)日前发表公
告,对涉及13个国家数十家钢铁企业的热轧板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宝钢热轧板通过积
极、正确的“防守反击”,终裁税率由初裁的96%下降到2.8%,在所有应诉企业中
税率最低。
1月中旬,加拿大CCRA应国内钢铁企业申请,对13个国家出口加拿大4.75毫米以
下的热轧薄板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其中中国有宝钢、鞍钢和本钢(新闻,行情)3家。
今年4月中旬,CCRA初步裁定宝钢热轧板进入加拿大市场,必须在原关税的基础上加
征96%税收。
面对加拿大的初裁决定,宝钢集团一方面按照WTO的有关规则,以无可辩驳的事
实和翔实的数据资料艰苦应诉据理力争,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尊重加
拿大的法律,积极配合CCRA的调查工作,表现出世界级大企业应有的气度。CCRA经过
严密的调查,最终对宝钢热轧板改变初裁决定,将终裁税率调整为2.8%。而部分应
诉失利的企业,终裁税率高达169%。
中国入世在即,企业“走出去”融入国际市场的力度越来越大,反倾销应诉已经
成为各行各业无法回避的共同课题。继应诉美国、印尼反倾销案胜诉之后,宝钢应诉
加拿大反倾销案再次成功,对国内企业具有普遍意义。他们的成功经验,值得各行各
业借鉴。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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