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税局采取“以税惠农”富民政策,积极融入扶农、兴农、富农“服务三农大合唱”,为农业增收、农民增效注入新的活力。
为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湖北省地税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从2002年起就全面停征了屠宰税,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农牧业生产的非营运车船以及生产用地,免征车船、土地使用税。今年来,全省各地地税部门还组织干部下农林,到田头,入农户,办实事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让农民全面理解税收政策。
浠水竹瓦镇食品营业部主任 徐章发 :" 他们在“服务三农”方面,如预制板厂、砖瓦厂以及养殖专业户,做到有有税必征,同时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不收“过头税”。 "
全省涉农优惠政策取得了明显效果,从去年以来,全省通过停征屠宰税,使农民受益达三亿多元,其中当年清退已征收的屠宰税达6000多万,落实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达2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