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十五周年。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5年来,我省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已依法由原来的10多种扩展到40多种,行政官司基本覆盖了所有行政管理领域,其中便包括教育领域。
据介绍,在1990年至2003年的14年中,我省三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88629件,审结87559件。其中,1998年至2003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4283件,是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头5年的3倍。同时,还审查执行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约163629件,执结标的达20余亿元。
据介绍,《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初,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是公安、工商、土地等传统型案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随之不断扩展。我省司法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扩展行政诉讼的领域。到目前为止,我省行政诉讼的范围已由原来的10多种扩展到包括公安、国土、城建、拆迁、专利、工商、税务、环保、社保、劳动、教育、卫生、海关、矿产资源、药品、交通、消防、技术监督等40多种,既有行政作为又有行政不作为案件,基本覆盖了包括教育在内的所有行政管理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