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盐城市国税稽查局从一起纳税评估移送案件入手,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一举破获了“603”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受到了总局领导的肯定和省国税局的通报表彰。
立案迅速,调查深入,准确判断案情
5月25日,市局稽查局接到 “上海携增商贸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简称携增公司)申报情况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有虚列进项税金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的纳税评估移送书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决定立即予以立案,派出检查人员到该公司注册经营地进行实地调查。当发现该公司及公司法人代表郑某已“失踪”,实地调查工作无法再进行的情况下,他们随即通过市局信息中心对该公司纳税申报、发票领用、明细进销项等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该公司注册一年来不仅用票量多,且单笔开票金额特别巨大。在进一步对该公司进、销项发票信息进行整理后,发现受票金额较大的都集中在盐城市隆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隆茂公司)、盐城市城区增大生铁铸造有限公司(简称增大公司)、盐城市城区火煜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简称火煜公司)等企业,而上述三户公司又大量对开给携增公司销项税票,占该公司进项总额60%,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为了查清携增公司与隆茂、增大、火煜公司的关系,该局决定扩大调查范围。经对上述三公司信息资料核查,结果发现了更多异常情况:一是四公司存在注册经营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联系电话号码交叉相同现象;二是除隆茂公司外,其它三公司都是2003年4月注册,短期内开票金额巨大,仅火煜公司2004年1—4月开具销售废旧物资普通发票金额竟高达8749万元,且四个公司之间还存在互开现象。三是税负明显偏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四个公司平均税负率都低于0.42%,显然属于不正常税负。针对种种异常情况,稽查局领导召开了专题案情分析会,认为携增公司与上述三公司种种关联,决非偶然巧合,具有团伙虚开、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
领导重视,措施有力,集中力量专案侦查
6月2日该局迅速将案情向市局领导作了汇报,市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市局陈步龙局长要求稽查部门“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快速彻底查清此案,不让任何一个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法网。”为了更加有效地对案件进行侦查,力争尽快取得突破,市局领导当即决定,对此案实施专案检查,加大侦破力度。一是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协同国税稽查部门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二是组成税警联合专案组。经与公安部门协调,由市国税稽查局、市公安经侦支队抽调20余名技术强、业务精、办案经验丰富人员组成联合专案组,由市局周毅副局长任总指挥,直接指挥案件侦破工作。三是实行“封闭式”办案。为排除对案件侦破的各种干扰,专门租用了一个人员流动较少的办案埸所,严格保密措施,严肃办案纪律,要求所有办案人员集中办案,一切行动听从统一指挥,一律不得随意泄漏办案地址、参与办案人员名单及案件查处情况,不得与涉案人员私自接触。同时,为专案组配备了交通车辆和办案设备,开通了办案专用电话,为办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在整个案件查处过程中,陈步龙局长经常亲赴办案现场,了解情况,听取汇报,对案件查处进行指导。周毅副局长坚持在办案一线指挥,及时研究案情,制定查案计划,部署行动方案。市局稽查局在检查任务重,人员紧的情况下,根据案情需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优先保证“603”案件的侦破力量。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税警密切协作,为案件成功查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决策果断,出击快速,及时掌控犯罪证据
鉴于郑某失踪,犯罪嫌疑人已有所警觉,案件的侦破显得犹为迫切。6月3日,专案组召开了案情分析会,果断决定由国税稽查人员和公安干警联合组成三个突击检查小组,立即对四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和生产场所同时展开突击检查。虽经检查发现,携增、增大、火煜公司其主要负责人均已走逃,但检查人员在市区发现了隆茂公司负责人顾某的行踪,经过周密部署,成功地将顾某及该公司会计吴某抓获。随即,在隆茂公司隐蔽的办公地不仅查获了该公司帐册、单据等证据资料,还在顾某办公桌内查获了携增、火煜、增大公司的公章,火煜公司20份电脑版专用发票、9本普通发票、20本收购凭证的存根以及盐城市品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简称品旺公司)30份电脑版专用发票,使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顾某不得不交待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犯罪事实:从2002年7月开始,顾某借其民政福利企业免税政策,对外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手续费。2003年初,由于没有进项抵扣,害怕被税务机关发现,便伙同郑某(携增、火煜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增大公司法人代表)等人进行虚假注册,利用收购废旧物资企业免税、开出的普通发票可申报抵扣税款的政策,由火煜公司虚开普通发票给所谓的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增大公司,再由增大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其它商贸企业进行抵扣,通过连环“洗票”,使各公司对外大量虚开专用发票“合法化”。2004年4月,为逃脱税务检查,谋划准备金蝉脱壳,虚假注册了品旺公司(注册1个月虚开普通发票1900余万元)、聚发工贸公司(尚未来得及开票),将原有三个公司进行注销。在得知税务部门对携增公司进行纳税评估的消息后,预感犯罪实事即将败露,于是密谋让有关涉案人员立即“失踪”。
6月4日,公安部门对涉嫌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犯罪嫌疑人郑某,王某等人发出了通辑,并成立抓捕小组实施追捕。
内外并举,严查深挖,彻底摧毁犯罪团伙
经过对涉案五个公司开票信息整理,发现不仅本市各县(区)涉案受票企业众多,还涉及省内10个市,10个外省、市、自治区。由于多数犯罪嫌疑人在逃,大部分发票未注明受票单位名称,给协查和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此,6月6日,市国税局领导专程赶赴南京将案情向省稽查局领导汇报,并将市外所有涉案专用发票号码和企业税号打印成<协查清册>,请求省局帮助协查。专案组抽调六名同志组成协查小组,专门负责市外发票协查和取证工作。在省局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协查人员发扬全局一盘棋精神,通过总局、省局协查会议及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向市外发出协查函1477份,对710份销项票、767份进项票逐份进行了核查,并对在查处此案中发现的其它涉税犯罪线索,主动通过电话、传真和快件的方式,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进行通报,使市外131个直接非法受票和一大批涉嫌伪造倒卖、虚开专用发票涉案企业被当地税务机关和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与此同时,为了查清本市受票单位非法受票情况,严厉打击专用发票非法买方市埸, 6月7日,市国税局会同市公安局召开了由全市8个县区的国税、公安领导参加的紧急协查工作会议,对全市受票企业涉案情况调查取证进行统一部署。一是向全市各县(市、区)国税部门通报了受票单位名单,要求停止所有涉案受票企业的注销行为,并进行严密监控。二是要求各县(市、区)国税稽查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限期完成本地区调查取证工作,实行取证工作日报制度。三是要求严把定性关,对受票企业凡确定善意接收必须举证并报专案组审查,由调查取证人负责完全责任。在缺少供票方犯罪嫌疑人直接指证,大多受票企业辩称“善意”受票,案件定性难度极大的情况下,案件查处不断取得突破,全市156户涉案企业被立案查处,一大批非法受票人、倒票中间人被牵扯而出。
经过四个多月的调查取证,现已查明:上述五公司在几乎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与其它涉税犯罪团伙相勾结,从2002年7月至2004年5月,以收取4-5%手续费的方式,直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31份,金额1.18亿元,虚开普通发票1400余份,金额1.2亿元,非法抵扣税款2100余万元,直接涉案非法受票287户。目前,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已相继被抓捕归案,全市 26名直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