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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地产业偷漏税严重某企业被查补税款1400万元 日期:2004-10-26
昨天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广州地税稽查部门于近日开展了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已有了结果——共检查了辖区内84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查补税款4千万元,其中补缴税款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就有7家,某房地产公司被查补企业所得税高达1400万元。 据介绍,近几年来广州市房地产业的偷逃税问题较为严重。房地产业涉税案件的数量、案件发生率、查补税款的金额都有上升的趋势。据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情况的业户占被查业户的六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主要表现为两大方面:一是预售商品房的预收款收入,未及时申报营业税。这类问题占查补税款总额的两成左右;二是不按规定结转销售成本。如内部账目混乱,成本资料、费用凭证残缺不全;多个项目同时开发时,未分清成本负担的对象;未按配比的原则计算有关开发项目的成本。这类问题占查补税款总额的七成左右。如某房地产公司因预售房收入未按时交纳税款及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不合法,而补缴了税款600多万元。 广州市地税局稽查部门负责人介绍,房地产业涉税违法行为还包括:在换购房地产、以房抵债、集资建房、合作建房、转让开发项目等行为中未按税法规定足额纳税;一些房地产公司没有按规定把各种经营收入、附加收入全部入账;还有一些房地产公司的税前扣除项目不真实、不合法,虚列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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