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普法期间,新疆共查处统计违法行为2876件,其中:立案查处1149件,罚款85.88万元;统计行政诉讼案3件,均为政府统计机构胜诉;自治区统计局审理的行政复议案9件,其中维持8件,变更1件,没有引起行政诉讼。这是10月25日上午,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王忠山就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中谈到的。
这些数据表明,新疆在统计执法方面虽然起步较晚牞但仍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督促各级政府和统计机构改进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从25日起将对新疆贯彻实施统计法的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检查,其中重点是检查主管机关贯彻实施的情况、取得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等。
记者在汇报会上获悉,为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新疆统计部门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采取堵漏洞、挤水分、科学推算、质量评估等多种形式,确保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此外,通过广泛宣传,以往新疆各级领导非法干预统计数据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而对一些重要统计数据实行的直报制度,减少了人为因素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影响。
据了解,新疆统计部门基层单位,在基础建设方面发展不平衡,全区目前仍有12个县的统计机构没有单设;统计执法方面,执法检查难以经常化、制度化,有法难依、违法难纠的状况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