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积极应对农业税税率下调对乡镇财政的影响
凤凰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8%,一直以来,农业税是乡镇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今年,农业税税率的下调,对乡镇财政产生很大的影响。为此,县委、县政府采取了积极措施:
一是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新体制。按照“财政收入增量向乡镇倾斜”的原则,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短收自负、一定五年”的超收分成乡镇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壮大乡镇实力,确保稳定发展。二是积极培植支柱财源,大力发展烟叶生产。在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基础上,发展种烟面积2.5万亩,预计可为每户烟农增加收入200元,实现农民、财政增收的双羸局面。三是加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在各乡镇成立了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所,明确了执法主体,规范了征管程序,充实了农税员征管队伍,强化了农税征管,形成了农税员专业征税、乡村干部协税、执法部门护税的农业税收征管新体系。同时,对农业税征收实行代金制,常年征收,并对在农业税征收工作实行奖惩。
目前,各乡镇抓收积极高涨。截止9月底,完成农业四税323万元,同比增长176.19%。同时,促进县级财政的快速增长,到9月份止,全县完成财税总收入4946万元,同比增长6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