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造水稻还没收割,东莞各镇区水稻种植农户就领到了今年晚造种植水稻的补贴款。不少粮农为此感叹:以前种田要交“皇粮”,现在不但“皇粮”不用交了,政府还有补贴,这田真是越种心里越甜。
安排专项资金对种植水稻的农户给予直接补贴,是东莞市今年实行免征农业税政策之后,鼓励农民种粮、提高种粮效益、增加粮农收入的又一重要举措。按照省的有关规定,今年对全省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且年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含30亩)的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直补的标准是按种植水稻的播种面积每亩每年由省补贴10元,市补贴10元。我市为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增加种粮农民收入,决定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从2004年开始安排专项资金对所有水稻种植户进行补贴,按单造水稻种植面积计算,市财政每亩补贴100 元。
据东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种植水稻补贴专项资金的顺利发放,东莞市制定了专项资金发放办法,规定各镇区在发放专项资金时,要严格按照农户实际种植水稻面积直接补贴到农户,不搞平均主义,真正做到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专项资金根据水稻实际播种时间,每年发放2 次,分别于早、晚两造按时发放到农户手中。为了防止专项资金的截留挪用,保障粮农的切身利益,在专项资金发放时,各有关镇区财政分局在当地银行开设种植水稻补贴专项资金专户,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为各种植水稻的农户在该银行开设个人帐户,将补贴直接存入各水稻种植户的个人帐户,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粮农手中。
目前,东莞市早、晚两造的水稻种植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