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民增收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全力贯彻执行中央、省农村税费改革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各项工作,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市财政局负责人在会上透露,就农村税费改革这一项,我市农民人均减负不低于80元。
座谈会上,我市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民增收取得的成绩,受到此次前来我市开展调研的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充分肯定。此前两天,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我市惠安、永春等地,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民增收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走访乡(镇)村及农户,听取市、县两级政府专题汇报,还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贻伦等参加调研。
据悉,去年初,我市停止征收屠宰税和除烟叶及原木收购环节特产税以外的其他农业特产税,2003年9月27日以后停止征收乡统筹、村提留费、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同时,我市坚决执行省公布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凡未经中央和省有权机关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并予以公布。此外,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我市规定,凡种植水稻的耕地,农业税全部免征。此举全市全年预计可减免农业税2400万元。
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5745万元和2004年种植水稻耕地免征农业税转移支付资金536万元,已由市财政下达到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