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一直是税收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公布了《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目前,我国的欠税形势如何,今后税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欠税管理?日前,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
"我国的欠税形势可用情况复杂、清欠任务艰巨几个字来概括。"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副司长舒启明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这样表示。
他解释说,欠税情况复杂表现在:从时间上看,既有当年新发生的欠税,又有税制改革后历年发生的欠税,更有税改前的欠税。其中,历年陈欠占欠税总额的70.6%,近年新发生的欠税占29.4%.从涉及税种来看,各税种多多少少都存在欠税现象,但以流转税最多,其中增值税欠税所占比例为53.6%,消费税为13.8%,营业税为10.9%,企业所得税为8%,城市维护建设税占2.7%,其他各税占11%.从欠税企业的经济类型来看,国有企业的欠税占33%,集体企业占8%,股份制企业占34%,涉外企业占9%,其他类型占16%.从清理的难易程度看,这些企业大部分仍在经营,但有些欠税企业已经破产、消亡、逃亡、失踪,清理难度非常大。有的企业是长期经营困难,有的企业是一时资金紧张,还有一些企业则是占国家的便宜不想缴税,能拖就拖。
对于欠税形成的原因,舒启明认为,企业经营资金的匮乏是产生欠税的重要因素。我国大部分企业资金实力很薄弱,而环环相扣的"三角债"更是锁住了企业捉襟见肘的资金运行,企业有时只能以拖欠税款增加流动资金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产生大量欠税。当然,也有一些企业是由于自身经营不善造成欠税,更有个别企业纳税意识较差,故意拖欠国家税款。
舒启明没有讳言政策性因素和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不力也是产生欠税的原因之一。他举例说,税制改革前,国家对一些企业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1994年税改时,有些企业的承包时间还没到,由于实行"一刀切"政策,造成这些企业产生欠税。而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不力,人为调节收入现象的存在,客观上也使欠税有了生存的土壤。一些征收单位在收入任务完成时,便会通过让企业"欠税"的办法,"储备"部分税源,减少来年税收任务压力,造成了一部分欠税。
舒启明表示,欠税的大量存在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首先,它影响了企业之间、纳税人之间的公平竞争,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它破坏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第三,企业欠税时间长,难以追缴,转变为陈欠、死欠,最终导致税款流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第四,从干部队伍廉政建设角度看,它容易引发企业与税务干部间的不廉洁行为。
面对欠税的种种危害,近年来,税务部门通过加强纳税申报审核、推行欠税催缴制度、建立欠税档案、加大清缴欠税力度等措施,严格控制新欠,积极清理陈欠,切实加强欠税管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通过办税场所或新闻媒体,定期公告企业和个人的欠缴税情况。舒启明说,这一系列措施的实行,使欠税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而新颁行的《欠税公告办法(试行)》,有利于税务机关清理陈欠、防止新欠,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同时对于推动依法诚信纳税,净化税收环境,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后,税务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欠税管理?舒启明表示,首先要加强系统内外的宣传,要向纳税人进行依法缴税的宣传,让他们明白欠税不仅侵害国家利益,造成不公平竞争,而且也有损自身诚信。其次,要通过信息化建设,从技术上保证及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缴纳、入库整个流程的信息情况,随时跟踪纳税人申报、缴库情况,对于没有及时到库的税款,要立即催缴、追查,有效防止新欠的产生。第三,要严格执法,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加大欠税的处罚力度,让欠税者无利可图。同时,要充分发挥欠税公告在欠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把欠税公告作为清缴欠税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配合其他税收征管措施的运用,切实加强欠税管理。
舒启明透露,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准备进行一次欠税情况调查,以摸清欠税情况。调查将对企业的欠税类型进行细致划分,以便今后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清欠措施,既抓紧陈欠的清理追缴,又积极防止新欠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