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储蓄”可免交利息税,开办之初大受欢迎,但如今,它日渐失却昔日光环,出现了门前冷落的局面。
《北京青年报》报道:2000年4月,人民银行出台《教育储蓄管理办法》,对在校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实行优惠教育储蓄,鼓励城乡居民以存款方式,为其子女接受教育积蓄资金。由于国家对“教育储蓄”开辟绿色通道,免征利息税,加上优惠的利率政策,因此它比普通储蓄更具有吸引力。
但风光两年之后,这一雪中送炭之举最近日渐走向冷清。专家分析:首先,参储对象范围太窄。“教育储蓄”之所以免税和享受利率优惠,主要是给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助学费用。按照规定,教育储蓄到期时,储户除了要凭存折外,还要提供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原件。若客户不能提供证明,支取时,其存款不享受利率优惠,只按照一般储蓄业务办理。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在校中小学生都可以参加“教育储蓄”。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储蓄”仅适合初中以上的学生开户,六年期“教育储蓄”只适用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开户。参储对象狭小,令不少人望“储”兴叹。
其次,“教育储蓄”的存款额度太小,“每一账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两万元”,依此计算,三年期存款每月仅能存进555元,六年期存款每月仅能存进277元。而按目前大学的正常收费标准,两万元至多也只能够交两年的学费,这还不包括学生的日常生活开支。
再次,缴款方式和违约处理太死板。按照“教育储蓄”每月固定存款的规定,存三年期的,储户就得往银行跑36次;存六年期的,储户就得往银行跑72次。虽然推出了可以分两次性存款,一次一万元,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受冷落的局面。在违约方面,“教育储蓄”只能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必须于次月补齐,否则就算违约。银行只对违约前的存款按优惠利率计算,对以后的存款则只能按一般储蓄计算。
最近几年,国内不少银行都相继推出一些高额回报的个人理财新品种,较之“教育储蓄”,它们的选择余地更大,更受人们欢迎。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增加“教育储蓄”的存期档次,放宽最高存款限额,扩大参储对象的范围,让“教育储蓄”真正解决学子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