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地税局将从12月1号起试行联合办证工作,2005年1月全面推开。除只涉及地税征管业务的企业,在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外,其它在乌市的新办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即国、地税共管户,由国、地税两局联合办理一个税务登记证,加盖国、地税局的税务登记专用章,视同在国、地税同时登记,并只收取一份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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