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税部门于10月份开始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办理退税,首批退税办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截至10月31日,辽宁省1036户企业获得增值税退税1.95亿元。
此前,辽宁省共对6个行业2687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了资格认定。其中,装备制造业14238户、冶金工业1451户、石油化工业5050户、汽车制造业841户、船舶制造业170户、农产品加工业5122户。
就前期政策执行情况,记者采访了一些纳税人。他们普遍认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出台,有力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扩大再生产、进一步加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同时,国税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各项政策的及时兑现,企业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政策带来的实惠。但他们也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一个问题: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只限于6大行业,范围较窄,而且对从事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具体操作办法还尚未出台。
从辽宁省10月份实际退税数额来看,比原先预计的数额要小。据辽宁省国税部门分析,一是采取税收增量限额退税的抵扣办法使得企业办理退税数缩小。实行用税收增量限额退税的办法,对那些有新增固定资产但税收增量较小或没有增量的企业影响较大,造成其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不能足额办理退税。二是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未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无法办理退税。三是由于国家正式文件下发较晚,部分企业7月份购进固定资产虽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在规定时限内(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之日90天内不认证的,不予抵扣)未能完成认证程序,无法申报抵扣。四是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取得的普通发票未能及时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无法抵扣。
据预测,今年12月份辽宁省将退税6.1亿元,到今年年底,全省认定企业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预计23亿元,预计全省全年累计退税8.05亿元,留到下一年抵扣的税金预计14.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