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株洲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全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决定,该市未来5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
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在株洲市全面铺开,全市农民税费负担总额由3.5亿元减至1.48亿元,人平减负75元。今年又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全市减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0.76亿元,人平减负28元。今后,该市将推进减征、免征
农业税改革工作,5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与此同时,改革乡镇机构,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改革县乡财政体制,增加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