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甘井子区国税局加强对钢材市场个体税收征管
日期:2004-11-25
近期,甘井子区局对辖区内三个钢材市场200余业户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在对钢材市场的税收征管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表现在:每个市场的钢材经营业户的定税标准不一致;税负差距也较大。究其原因是:经营钢材虽然营业额大,但毛利率低。税务机关统一按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征税难度很大。而是由各市场的税务专管员根据本市场的情况定税。客观上造成了各市场的定税标准不一致,各业户的税负不平衡的情况。为解决这个问题,甘井子区局决定采取以下措施改变这种状况。一是要求各经营钢材的个体业户建帐,税务机关根据起经营记录,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原理,核定其应纳税款。二是对不建帐或帐簿记录不真实、完整准确的,严格按4%的征收率征税。三十对现金交易部分,根据规定采取“保本营业额”的计算方法核定业户的应纳税款。这三项措施的实施,不仅统一了各市场的定税标准,平衡了税负,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税收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