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税局明确四条措施落实车购税费改革划转接收工作
日期:2004-12-16
全国车辆购置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后,四川省国税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结合四川接收人员多,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等特点,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积极组织实施划转接收工作。该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及分管人事、车购税及财务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的车购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主动与交通部门衔接、协商有关问题,制定了双方共同执行的工作时间进度表。省车辆购置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于近日召开了全省车购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对车辆购置税费改革划转分流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会后,省国税局明确了四条措施,确保车购税费改革顺利完成。一是推行工作责任制。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下抓一级,全力以赴抓好划转接收工作。各级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工作班子要结合实际,制定出人员、财产、业务划转移交接收的详细方案及时间进度表,考虑好各种工作预案,按照既定步骤抓好落实。在划转移交工作中因国税部门自身原因出了问题,或接收后车购税征管工作出现重大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二是严格执行政策纪律。各级国税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乱开口子。在人员划转上,要严格按省车购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下达的编制数和录用计划考核录用接收人员,保证录用接收人员的档案资料完整齐备;在业务移交上,要确保过渡期间的征管工作不间断,保证业务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在财产移交上,要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国有资产不流失,严格履行各项交接手续。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国税纪检监察部门要介入人员、财产、业务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防患于未然。三是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国税要自觉接受车购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四是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引导接收人员正确对待改革带来的工作和利益的变动,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条件上可能出现的落差,增强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尽量减少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带来的波动,保持队伍的团结和稳定。对交接过程工作出现的申诉、举报、来信、来访,要认真对待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