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创新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日期:2004-12-27
日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透露,广东两家机构在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为鼓励全国广大职工积极参加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推动我国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税的规定,对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所得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有34个项目可以享受该优惠,其中广东两家机构分别有两个项目共11人可享受该项优惠。
据了解,中华全国总工会与科学技术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在全国职工中开展评选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活动。
目前评选表彰活动已经结束,共有1项成果获得一等奖,奖金20万元;5项成果获得二等奖,每项奖金10万元;28项成果获得三等奖,每项奖金3万元。
其中广东省有两家机构的科研成果获奖,分别是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的超级寻呼系统获二等奖以及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的环境气象特种预报技术获三等奖。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习和创新技术的积极性,中华全国总工会申请对上述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