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 泉州市财政局直征契税
日期:2005-01-0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的要求,各级征收机关在2004年12月31日前停止契税代征委托,2005年1月1日起由财政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日前,泉州市财政局正式直接征收契税。
为了方便市民缴纳契税,契税直征后,泉州市市财政局将增设服务窗口。此外,契税直征后仍将继续执行“先税后证”的政策,纳税人凡是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国土和房管部门均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据悉,泉州市原有的契税征管模式是财政机关负责契税政策,在具体征收上则委托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规费征收办三家单位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