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上海拟减免税收
日期:2005-01-10
上海拟减免税收以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劳动者再就业。在国家有关促进就业的立法还处于调研过程中时,《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草案)》上周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的初审程序。
若干规定草案明确,对当年新吸纳上海本市劳动者再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收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也在此减免范围之内。
在减免税收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草案还规定,对从事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纳入社保范围,并实行相应的扶持政策。
据悉,草案中拟减免的“税收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义务兵优待金和城市建设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