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纺织品出口征收出口关税。乌鲁木齐海关积极做好应对工作,加强对出口纺织品的监管,确保纺织品出口税款应收尽收。
根据《海关总署44号公告》,纺织品出口关税征收范围涉及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148个税号的纺织品。
新疆口岸出口服装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为主。2004年1至11月,出口哈萨克斯坦服装价值3.26亿美元,出口吉尔吉斯斯坦服装价值0.58亿美元,合计占同期148个税号服装出口总值的86.2%。
据乌鲁木齐海关关税处处长李英介绍,对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有利于稳定出口,保证中国纺织品平稳过渡到自由化贸易,同时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资源配置效应。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较低,低附加值产品税负相对较高,这将会给新疆低端纺织品出口带来一定影响,同时也促使出口纺织品产品结构升级,有利于扩大高附加值纺织品的出口,优化我国纺织品出口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