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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灼基:要对高消费征特别消费税 日期:2005-03-03
据调查,目前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约在4.7倍。日前,从2003年到今年两会,连续三次提出应对高消费行为征收“特别消费税”的建议的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教授萧灼基再次大声疾呼:要对一些高消费行为征收特别消费税。
萧灼基称,我们虽然不能限制富人的高消费,但是可以通过税收来缩小这种贫富差距。要把对高消费征收的特别消费税,作为扶贫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还要发动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捐赠,建立非政府性的各种慈善基金组织,政府在政策上要给予优惠。
根据国外比较普遍的看法,购置豪华住宅、名牌轿车、名贵消费品、化妆品、高档宴会、高档休闲娱乐以及饲养宠物等都应该算做高消费,要征收特别税。至于具体的税率,要由我国的税收部门来确定。据我所知,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消费税的税率都比较高。中国的香港地区曾对红酒和豪华车增加了特别税。对豪华车不仅取消了空调、音响、防盗器等的免税优惠,还首次采用了登记税递进税制,不同的车价不同的税率,其中超过50万港元的车价部分要交纳150%的税。香港业界曾估算,豪华车的税款要比过去增加将近一倍。
同时,为了避免两极分化、激化社会矛盾,必须逐步缩小收入和生活差距。要在不降低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的同时,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差距,不仅不会影响到创造财富的效率,反而因为调节了社会各种关系使之和谐发展,会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
新闻背景:奢侈品消费行为与日俱增
中国改革开放27年的发展催生了一个庞大的财富群体。中国内地目前的奢侈品消费人群已经达到总人口的13%,约1.6亿人,并且还在迅速增长。有学者估计,中国私人财产超过千万元的人数有30万;中国目前银行的个人储蓄余额约12万亿元,80%为20%家庭所拥有,这些家庭都具有享受奢侈品的能力。
有关人士认为,月收入2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属较典型的奢侈品消费者,估计到2010年,这个消费群将增至2.5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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