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省地税共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15.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3.69亿元,增长32.26%.入库数首次超过企业所得税,仅次于营业税收入,成为我省地方税收第二大税种。
数据表明,去年我省工资、薪金所得入库高达5.6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7%,该税种的增长说明我省企事业等单位员工待遇得到提高,高收入人群进一步扩大。另外,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股份制企业逐年增加,股息、红利所得成为我省个人所得税新的增长点,去年该税种入库1.5亿元,同比增加6371万元,增长72.66%.
同时,由于各级地税机关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个税代扣代缴工作,去年全省扣缴面达到90%以上,源泉扣缴已成为我省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去年以代扣代缴为主要征收方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入库数占据了我省个税的半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