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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环境产品将开征消费税 专家建议扩大消费税课征范围 日期:2005-03-23
国家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日前举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5年会上表示,今后5到10年,中国将继续深入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其中在消费税方面,将对环境危害较大的产品及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
报道称,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夏杰长也认为,我国现行消费税课征范围包括烟、酒等11类消费品,局限于传统货物品目。可以增加到20种至30种,并应由有限型过渡到中间型,收入比重力求增加到占流转税收入的20%左右(目前只有14%左右)。选择对象应该是税基宽广,消费较普遍,课税后也不怎么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的奢侈品,如保健饮料、高档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皮革制品、装饰材料、美术工艺品、移动电话。另外,从符合节约性课征原则看,对卫生筷等也应该加大征收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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