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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推行了近十年的半导体“即征即退”政策被取消 日期:2005-04-06
4月1日,代表国家大力扶持半导体行业而推行了近十年的标志性政策——18号文件中半导体退税政策正式终结。但此前消息称将于4月1日同时推出的新替代政策尚未颁布。记者从参与替代政策的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新替代政策的制度部分已完成,具体颁布时间将由相关行政部门在“时机成熟”时推出。
据介绍,新的替代政策不会降低对芯片产业的扶持力度,但国家不再以“即征即退”的方式扶持芯片业,而是国家出资建立一定数额的“创投基金”。此外,国家还将在所得税上放宽限度,从原来的“两免三减半(两年免税三年收一半税)”变为“五免五减半”甚至“十年全免”,企业在新投资项目的贷款上还会获得1%的贴息优惠。同时,由于芯片出口增值税率已于2004年11月份开始从原来的13%调整为17%,使得国家扶持的重点由过去的芯片代工业转移到芯片设计业。
背景链接:
2004年7月14日中美签署了《关于芯片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其中规定,我国将于2004年11月1日前修改18号文,调整国产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即征即退”等规定,并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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