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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灵活就业及失业个人社保今起申报 日期:2005-04-06
从今天起,厦门灵活就业及失业参保个人社保开始申报。申报最后期限为5月31日。
据介绍,本次灵活就业及失业参保个人社保年度申报仍采用去年实行的“不变不报”的原则,对灵活就业及失业参保个人不改变缴费档次的可不需进行年度申报。 但以下两种情况必须申报:一是个别人缴费档次与目前设置的7个档次都不符的,这类人员(全市仅100多人)必须申报,否则下一年度将由电脑自动套上最接近的档次;二是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不同档次的独立个人,必须到地税办税服务中心确认为同一档次。
要办理年度申报的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含40、50补贴对象)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即可就近选择地税办税服务中心进行年度申报。另外必须注意的是,为配合劳动社保部门7月初医保账户的划拨,本年扣费时间较去年提前1个月,扣费时间为2005年6月10-20日,各参保个人应注意提前存足应缴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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