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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税四项措施加强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日期:2005-04-11
一是加强检查,分片区进行抽查零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特别对有购买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分析总结零申报的原因七种主要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没有实际经营的,要求补充办理注销手续;属于法定减免税企业,补充办理减免税登记备案手续;对失踪户转为非正常户管理。
三是对存在没有如实申报,有偷税嫌疑的企业,列为重点稽查对象,进行跟踪管理。
四是对问题企业列入管理员的重点管理对象,逐户建立管理台帐,督促企业严格按规定建账、建证,对于不能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将采用核定征收的办法征税,以堵塞税收漏洞,全面提升征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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